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来源:   作者:川茶集团   点击数:1300   日期:2023-11-29   字体:【

采购编号: Ccjt202311-28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评审方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为加快公司业务发展,全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jt202311-28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

1.本次采购的项目共计 1 包,即: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60万元。

2.服务内容:

2.1 品牌战略定位体系规划

2.2 品牌整体形象设计建设

2.3 产品体系及价格带规划

2.4 销售渠道定位

2.5 经销商管理模式

2.6 销售终端模块化

2.7 店铺运营销售管理策略规划

2.8 品牌推广策略规划

2.9   以上八个方面策划方案落地执行与服务辅导。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川茶集团官网、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有效经营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得转包。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上午9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拟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网上报名无偿获取。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1. 拟邀请的供应商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cjcjt.tfygcgfw.com/”完成供应商注册流程并完成项目报名;

  2.招采平台完成报名工作后请先自行将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扫描成图片或PDF文档以“单位+项目名称”为标题发送至电子邮箱:971540552@qq.com,然后电话联系:15883126764,确认无误后,磋商文件电子版将回复至供应商电子邮箱。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1114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1211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19号川茶集团6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人: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19号川茶集团

   编:644104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5883126764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称: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19号川茶集团

  人:田女士

   话:15883126764

2

磋商文件编号

Ccjt202311-28号

3

项目名称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4

采购主要内容

本次采购的项目共计 1

即: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7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26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8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9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以及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当供应商响应报价满足下列情形时,评审委员会必须对响应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供应商低于成本参加磋商的,其应作无效处理:既低于最高限价的60%,又低于经评审合格的全部响应最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50%

 

11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承诺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川茶集团官网、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e路阳光上予以公告。

12

磋商保证金

   额:20000.00元整(大写:万元整

交款方式:网银转账供应商应在20231291200时前,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农行宜宾旧州支行

银行账号:22470501040001073

注:1、凡交纳金额与磋商文件规定数额不一致的,均视为未交纳磋商保证金且无法正常参与投标。2、若以其他交款方式(如现金存款方式)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磋商。3、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复印件提交至采购方登记)[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以便登记、查询]。保证金交款查询电话:158831267644、若企业未能中标,磋商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

1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20000.00元整(大写:万元整             中选单位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4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

1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 7 人。

16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5883126764   

17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5883126764       

18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在川茶集团官网、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e路阳光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19号川茶集团4楼品牌管理中心 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15883126764

19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由业主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15883126764

20

其他

 

 

 


二、总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4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川茶集团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1.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1.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3 电子文档一份(用U盘拷贝)

17.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7.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7.10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8.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可单独分别封装也可封装在一起,电子文档一份单独密封包装。

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同时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或电子文档。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2 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19.3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

20.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3.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3.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4.成交结果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承诺、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0.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资金支付

按照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八、磋商纪律要求

 

3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质疑

34.1质疑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于调查、答复和处理。

34.2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34.3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采购人,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

 

十、其  

 

35.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36.(实质性要求)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7.(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有效经营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

 

 

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函加盖公章;

6.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供应商担提供的报价产品/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视为未通过。2、开标时,带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便备查。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服务对象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2.1 品牌战略定位体系规划

2.2 品牌整体形象设计建设

2.3 产品体系及价格带规划

2.4 销售渠道定位

2.5 经销商管理模式

2.6 销售终端模块化

2.7 店铺运营销售管理策略规划

2.8 品牌推广策略规划

2.9   以上八个方面策划方案落地执行与服务辅导。

三、技术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品牌营销策划设计服务

1

品牌战略定位体系规划

包含品牌定位描述与释义、品牌核心价值、目标人群定位、品牌口号、品牌个性、品牌故事)

2

品牌整体形象设计建设

包含品牌VI系统升级,24款产品包装系统定义及设计(包括包装文案及产品故事卖点提炼,包装外观、结构、系统等内容设计,宜宾早茶系类产品在130日前完成设计、打样和大货制作,天府龙芽系列产品升级需要在420日前完成设计、打样和大货制作,打样和制作费用由采购方支付),旗舰店、品牌店、店中店三类店面SI形象设计(在产品设计定稿后2个月内完成】

3

产品销售体系及价格带规划

包含品牌产品规划、核心产品定位与概念提炼、多系列产品定位与概念提炼、产品线货盘规划、产品线基础定价策略、产品价盘竞争策略、产品线回款利润规划标准、产品线渠道利润规划)

4

销售渠道定位

包含行业竞品研究及分析、品牌发展目标及研究、品牌前期销售战略定义、 品牌核心人群分析、品牌细分人群分析、销售渠道大盘定义、销售渠道基础设计、销售渠道比例分拆、零售店定义、前期零售店区域分析及规划、零售店全国布局进阶策略、零售店销售基础模型、零售店单店基础管理政策、销售团队业务板块规划、销售团队人力结构规划、销售团队基本管理制度、分消渠道基础分析、分消渠道布局规划、分消渠道运营策略、分消渠道价格体系)

5

经销商管理模式

包含经销商资质标准规划、经销商区域模式规划、 经销商基础管理制度、经销商合约模版制定、 经销商服务体系规划、 经销商奖惩制度规划、经销商任务模型制定、经销商返利模型制定、经销商销售运营指导标准、经销商大会策略、 经销商窜货管理模式)

6

销售终端模块化

SI系统标准建立,主要包含:公司简介、 店铺选址、设计规范、 公司标志内含诠释、 标识网格制图规范、 标志黑白图样、 标志横排组合规范、 标志横排组合的黑白图样、 企业标准色与辅助色、 门头规范(横式)、 门头规范(竖式)、 圆形店招规范、 发光灯箱规范、 主背景墙展柜规范、 侧墙展柜规范、 侧墙展柜规范、 VIP存茶柜规范、收银台规范、品茗吧台及操作台规范、品茗台规范、 U型店铺规范、 L型店铺规范、 一型店铺规范、 一型店铺设计、 标准店铺规范、 材料样板规范)

7

店铺运营销售管理策略规划

包含:产品核心卖点提炼及销售话术转化、销售培训流程定义及规划、零售运营流程定义及规划)

8

销售品牌推广策略规划

包含销售广告策略规划、传统媒体广告布局及规划、新媒体广告布局及规划、全年营销策略及渠道活动指引、全年热点事件及公关事件布局规划、全年引流活动布局及规划、全年活动物料布局及规划、品牌手册、招商手册设计(PPT版+印刷版本)、品牌产品定制规范、品牌主形象平面广告设计)

第二部分:品牌与营销策划方案落地指导  

9

VI应用体系落地指导  

包装的落地指导,协助完成打样

门店设计落地指导(包含旗舰店、标准店、店中店3店形样板店落地

销售终端模块化落地指导

店铺运营销售管理培训、经销商销售培训

经销商导入实践(费用另行商定)

销售品牌推广策略以及落地指导

 

 

 

 

 

 

 

 

 

 

 

 

 

 

 

 

 

 

 

 

 

 

 

 

 

 

、商务要求

1.预算控制价:26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履约验收:根据项目内容,中标人整理项目进度排期表,根据排期表内容进行验收。

中标人所提交服务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调整,并承担因调整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不按要求调整的,按不能履约处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6.价格要求

合同价款含税,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支付,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以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 服务内容:        /        

 

2、技术要求:    /      

3.商务要求:        /        

 

4.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容。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对应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cjt202311-28)的磋商活动,并参与项目的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期: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时适用本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cjt202311-28号)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务: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务:                              

     期: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适用。


四、法定代表人和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五、承诺函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期:             


六、磋商保证金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磋商人自愿参加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cjt202311-28号)的磋商活动,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20000)。

本磋商人承诺所交纳磋商保证金是从本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银行对账电子底联复印件。

 

 

磋商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七、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八、提供知识产权承诺函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现就采购文件总则“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我单位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将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的知识产权不是我单位所拥有的,则我单位响应报价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期:             

 


九、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

一、报价函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cjt202311-28),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要求提供货物(服务)。

4.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

5.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及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档1份,用于磋商。

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真:

   期: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工作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期:         

 

 



三、报价

项目名称: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报价

1

详见第五章第二条服务内容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计

 

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期:           


四、技术应答表

 

项目名称: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1

品牌战略定位体系规划

(包含品牌定位描述与释义、品牌核心价值、目标人群定位、品牌口号、品牌个性、品牌故事)

 

 

2

品牌整体形象设计建设

包含品牌VI系统升级,24款产品包装系统定义及设计(包括包装文案及产品故事卖点提炼,包装外观、结构、系统等内容设计,宜宾早茶产品在1月30日前完成设计、打样和大货制作,其余产品需要在4月20日前完成设计、打样和大货制作,打样和制作费用由采购方支付),旗舰店、品牌店、店中店三类店面SI形象设计(在产品设计定稿后2个月内完成】

 

 

3

产品销售体系及价格带规划

包含品牌产品规划、核心产品定位与概念提炼、多系列产品定位与概念提炼、产品线货盘规划、产品线基础定价策略、产品价盘竞争策略、产品线回款利润规划标准、产品线渠道利润规划)

 

 

4

销售渠道定位

包含行业竞品研究及分析、品牌发展目标及研究、品牌前期销售战略定义、 品牌核心人群分析、品牌细分人群分析、销售渠道大盘定义、销售渠道基础设计、销售渠道比例分拆、零售店定义、前期零售店区域分析及规划、零售店全国布局进阶策略、零售店销售基础模型、零售店单店基础管理政策、销售团队业务板块规划、销售团队人力结构规划、销售团队基本管理制度、分消渠道基础分析、分消渠道布局规划、分消渠道运营策略、分消渠道价格体系)

 

 

5

经销商管理模式

包含经销商资质标准规划、经销商区域模式规划、 经销商基础管理制度、经销商合约模版制定、 经销商服务体系规划、 经销商奖惩制度规划、经销商任务模型制定、经销商返利模型制定、经销商销售运营指导标准、经销商大会策略、 经销商窜货管理模式)

 

 

6

销售终端模块化

SI系统标准建立,主要包含:公司简介、 店铺选址、设计规范、 公司标志内含诠释、 标识网格制图规范、 标志黑白图样、 标志横排组合规范、 标志横排组合的黑白图样、 企业标准色与辅助色、 门头规范(横式)、 门头规范(竖式)、 圆形店招规范、 发光灯箱规范、 主背景墙展柜规范、 侧墙展柜规范、 侧墙展柜规范、 VIP存茶柜规范、收银台规范、品茗吧台及操作台规范、品茗台规范、 U型店铺规范、 L型店铺规范、 一型店铺规范、 一型店铺设计、 标准店铺规范、 材料样板规范)

 

 

7

店铺运营销售管理策略规划

包含:产品核心卖点提炼及销售话术转化、销售培训流程定义及规划、零售运营流程定义及规划)

 

 

8

销售品牌推广策略规划

包含销售广告策略规划、传统媒体广告布局及规划、新媒体广告布局及规划、全年营销策略及渠道活动指引、全年热点事件及公关事件布局规划、全年引流活动布局及规划、全年活动物料布局及规划、品牌手册、招商手册设计(PPT版+印刷版本)、品牌产品定制规范、品牌主形象平面广告设计)

 

 

9

品牌与营销策划方案落地指导  

VI应用体系落地指导  

包装的落地指导,协助完成打样

门店设计落地指导(包含旗舰店、标准店、店中店3类店形样板店落地)

销售终端模块化落地指导

店铺运营销售管理培训、经销商销售培训

经销商导入实践(费用另行商定)

销售品牌推广策略以及落地指导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期: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1

预算控制价260万元

 

 

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履约验收:根据项目内容,中选人整理项目进度排期表,根据排期表内容进行验收。人所提交服务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由中人负责调整,并承担因调整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不按要求调整的,按不能履约处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6

价格要求:合同价款含税,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支付,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以外其他任何费用。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期:


六、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参与项目

管理

人员

 

 

 

 

 

 

 

 

 

 

 

 

 

 

 

项目参与人员

 

 

 

 

 

 

 

 

 

 

 

 

 

 

 

后期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期: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

(注:表格格式自拟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八、第二轮报价表现场磋商环节提交

项目名称: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报价(元)

1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与营销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总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

 

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260万元(大写:贰佰陆拾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的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两轮及以上报价的(含响应文件中的首轮报价),在未提高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每轮次的报价均不能高于上一轮次报价(第一次现场报价不能高于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注:1、此表应加盖公章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手印,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此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格式自拟)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现场磋商后满足采购需求,由供应商自行报价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了磋商环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且最后承诺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由业主确定。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承诺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15%

15

报价部分最高得分为15分,满足要求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5。

最高限价26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无效。

2

团队人员配备23%

23

1. 团队负责人服务过类似茶企的,参与过茶行业品牌策划方面的成功案例,得2分;曾在大型连锁企业任高层管理以上职位1分;为其他企业提供过品牌策划服务的经验,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得2分;不足10年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成功案例等相关支撑材料,盖鲜章】

2. 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至少2人有过大型连锁品牌销售工作经验4年以上得基准分3分。每一个项目参与人员符合以上标准,加1 。(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证明材料:提供团队成员名单,明确成员在团队中所担任职务、学历、合同等能证明团队能力的支撑材料,盖鲜章】

3. 团队或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拥有茶包装、茶店面等与茶相关的设计专利,每一个专利得1分,最多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证明材料:专利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盖鲜章】

4. 服务团队成员均具有全日制科学历得基准分2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加1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加2分个人就高不就低,最多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盖鲜章】

5. 服务团队成员荣获国家级或设计类国际大奖荣誉,每个荣誉得1分,最多3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

【证明材料:提供荣誉证书相关支撑材料,盖鲜章】

 

3

服务方案55%

55

供应商需根据本次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结合过往品牌与营销策划案例,通过现场阐述项目方案的形式,展现企业综合实力、设计能力、策划能力、服务能力结合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内容,分别介绍实施方案。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供应商综合实力介绍,含历史品牌与营销策划案例资料展示及分析满分为5分。

2.对茶行业和川茶集团的了解和分析,满分为5分。

3.结合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内容,分版块介绍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逻辑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分,满分为 20 分。

3.方案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根据方案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分满分为 20 分。

4.提供项目方案流程时间节点安排、预期成效内容,满分为5分。

注: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独立评审为准。

请供应商自行准备ppt及其他展示材料

4

业绩5%

5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业绩(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为企业提供品牌策划服务金额大于100万元)进行评定,其中,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5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

2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供应商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或虚假响应的,将废除中标及参与磋商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报当地财政部门处理,并按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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